| 文 号: | 无 | 发布机构: | 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|
| 成文时间: | 2025-05-30 12:28 | 发布时间: | 2025-06-06 12:28 |
| 文件有效性: | 是 |
机关党委,各处室、车保中心:
《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》已经局领导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2025年5月30日
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普法
责任清单
一、普法内容
(一)共性普法内容
1.党内法规: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党的组织法规、党的领导法规、党的自身建设法规、党的监督保障法规,以及新颁布和修订的其他党内法规。
2.国家法律:宪法及相关法律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律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相关法律,以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。
(二)个性普法内容
1.机关事务管理专项法规: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,以及对应的地方性法规。
2.业务关联法律法规:结合工作实际,宣传安全生产法、消防法、反食品浪费法、政府采购法等与机关运行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二、普法对象
(一)内部普法对象
1.全体干部职工(重点:领导干部、新入职人员)。
2.关键岗位人员(如公务用车管理、政府采购、资产管理等岗位)。
(二)外部普法对象
1.管理对象:合作企业(物业、安保等)。
2.服务对象:党政机关干部职工、市民群众(重点宣传节能、垃圾分类等公共参与事项)。
三、普法目标
(一)提升法治素养:实现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、合格率双提升。
(二)规范行政行为:领导干部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能力,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水平显著提升。
(三)增强社会法治意识:管理对象合规意识明显增强,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;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知晓率提升。
四、工作计划
(一)内部普法
1.制度保障(责任部门:办公室)
5月底前印发《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》,明确年度重点任务、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。
2.学法机制(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机关党委)
局党组会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:结合实际,不定期组织学习宪法、民法典及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。
全员学法:组织线上学法考试(12月完成),不定期推送“以案释法”典型案例。
3.能力建设(责任部门:各处室<车保中心>)
结合职能职责,利用机关事务大课堂等平台,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。
(二)社会普法(责任部门:各处室<车保中心>)
1.利用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等推送普法知识。
2.开展相关宣传活动。向干部职工和市民普及反食品浪费法、垃圾分类条例等法律法规,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。
五、责任领导
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陶永贵
职责:统筹协调普法工作,督促任务落实,审核年度普法成果。
六、责任部门
(一)牵头部门:局办公室
职责:1.制定普法计划,组织协调各项活动;2.汇总普法数据,撰写年度总结报告;3.联系市依法治市办,对接外部普法资源。
(二)协同部门:机关党委、人教处、节能处、资产处、公车处、综合处、保卫处、采购处、后勤处、车保中心
职责:按职责分工落实专项普法任务。